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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

青海省财政厅 2022-03-04 00:00:00

各市(州)财政局,省级各部门

近日,财政部办公厅印发《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》(财办库〔2022〕54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现转发给你们,并提出以下要求,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。

一、认真填报预留份额。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职责,组织本级所有预算单位按照《通知》要求,于3月25日前按照不低于10%的比例,通过“832平台”管理网站(网址:cg.fupin832.com)填报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,并进行确认汇总。

二、主动开展采购活动。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“质优价廉,竞争择优”的原则,根据年度预留份额和本单位食堂、工会等实际需要,通过“832平台”销售网站(网址:www.fupin832.com)购买全国脱贫地区的农副产品,在收货后及时组织验收和支付货款,不得故意拖欠,并开展供应商履约评价。预留的年度采购份额必须在当年年底前全部完结,对于未如期完成预留份额的单位,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绩效考核扣分。

三、积极做好沟通协调。各级财政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,切实做好政策解释、统计通报、汇报协调等工作,对于本级预算单位涉及合并、撤销、名称变更的,要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汇报或者联系“832平台”(联系电话:4001188832)进行处理,确保采购工作高效顺畅开展,全面助力乡村振兴。


附件: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022年3月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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